《数字人民币的物权属性》
发布时间:2025-05-25 17:08:48 人气:32
实质性的劳动创造:
数字资产的诞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企业、个人等主体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中,付出相应劳动、资本、技术,通过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行为所获得的资产和财富。
可界定的权利属性:
数字资产由个人、企业或者国家等主体拥有或者控制,主体拥有数字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等相关权利,并且其权利能由数字技术提供保障。依托区块链技术保证资产的唯一性、真实性和长期性并推动解决权属问题。
数字化的表现形式:
数字资产与传统资产的最大区别是传统资产存在于实际物理空间,而数字资产以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空间中进行存储以及相互点对点流转,并应在技术支持的范围内可实现量化,同时能实现虚拟空间与物理空间的融合和交互。
可预期的经济价值:
数字资产本质是能为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财富或者资源,没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产并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数字资源不能确认为是数字资产。
来源:移动支付网,财新视听